学校是育人场所,是学习之地,学习型学校的建立是迈向学习型社会的基础。在创建学习型社会中,学校有义不容辞的责任。2007年 4月,在《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创建学习型学校,要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在建设学习型城市中的引领和骨干作用。”十六大报告强调指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并把“创建学习型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奋斗目标之一,作为人的全面发展的标志之一。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为我们提供了创建学习型学校的行动纲领,指引了方向。学校利用干部例会、党员大会、教职工大会、校会、班会进行层层宣传发动,多次向广大教职工相关内容,使大部分教职工了解学习型组织的本质特征和基本要求。中层以上干部要能够把握学习型组织的本质特征和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把干部和教职工的认识提高到---创建学习型学校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需要;创建学习型学校是适应现代学校管理和课程改革的需要。树立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终身发展,实现共同愿景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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